基金管理人代持 基金支付和个人支付是什么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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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年初证监会发布的关于加强私募投资基金监管的若干规定中提到,私募基金管理人的出资人不得有代持、循环出资、交叉出资、层级过多、结构复杂等情形,不得隐瞒关联关系或者将关联关系非关联化!如今及中基协对于私募基金代持问题的审核是日益趋严,并已经将股东履历加入AMBERS系统之中,股东的真实性是协会审核的重点之一。一旦发现私募基金管理人存在代持的问题,牌照被注销可能无法避免。

基金代持是什么意思1、股权代持什么意思

股权代持是指以下几点:1、股权代持是指,出于各种原因,实际出资人出了钱,但不方便把自己登记为股东,就约定由第三方代为持有;2、股东的汇款凭据无法确认股权代持关系、确认股东资格;3、是指实际出资人与第三方约定,以第三方名义代实际出资人履行股东权利义务的一种股权或股份处置方式;股权代持主要存在以下三种法律关系:第一,实际股东与名义股东之间的法律关系;法律关系仅涉及两个个体,属于个人法范畴,所以如果两者出现争议,只要能证明两者存在股权代持关系,则实际股东的出资至少应从债权角度上得到确认。

基金代持是什么意思2、代持股权是什么意思?

股权代持,又可以被称为“委托持股、假名投资、或者是隐名投资”,主要指的是实际的出资人和他人约定,以他人的名义代实际出资人履行股东的权利和义务的一种股权处置方式。在司法解释上,是肯定了股权代持协议的法律效力,但按规定来说投资权益并不等于股东的权益,投资权益一般只可以向名义上的股东主张,不可以直接向目标公司进行主张,其存在了一定的局限性。

基金代持是什么意思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十三条营利法人的出资人不得滥用出资人权利损害法人或者其他出资人的利益;滥用出资人权利造成法人或者其他出资人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营利法人的出资人不得滥用法人独立地位和出资人有限责任损害法人债权人的利益;滥用法人独立地位和出资人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法人债权人的利益的,应当对法人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3、股权代持是什么意思

股权代持股权代持又称委托持股、隐名投资或假名出资,是指实际出资人与他人约定,以该他人名义代实际出资人履行股东权利义务的一种股权或股份处置方式。在此种情况下,实际出资人与名义出资人之间往往仅通过一纸协议确定存在代为持有股权或股份的事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四条有限责任公司由五十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五十二条监事的任期每届为三年。